搪玻璃反應罐
性能要求:1.生產能力
年生產日300天。班次一班或二班。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搪玻璃反應罐每天少能連續運轉16小時。能夠連續平穩運轉,連續無故障運行1萬 小時以上。
2.控制設計
可以對攪拌速度進行設置,然后程序可連續自動運行到設定范圍。
3.控制系統
攪拌控制系統應能有效調節攪拌速度,并有速度的數值顯示。
4.電氣防護
控制柜、操作箱、操作按鈕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可完全阻止灰塵、水、濕氣進入其中。防護等級達到IP55。
5.設計加工要求
應有足夠的技術達到搪玻璃反應罐的精確度要求,保證設備平穩運行,同時給操作維護人員的維護保養帶來方便。
在距離搪玻璃反應罐表面60mm處,用100W安全行燈以正常視力觀察,不應有以下缺陷:
1、它的表面不得有裂紋、局部剝落等缺陷;
2、搪玻璃反應罐的搪玻璃表面色澤均勻,沒有明顯的擦傷、暗泡、粉瘤等缺陷;
3、它表面應沒有妨礙用戶使用的燒成架托痕及搪玻璃面被修理和修補的痕跡;
4、它每平方米搪玻璃面上的雜粒不得超過3處,每處面積應小于4平方毫米,且相互距離不得小于100毫米。